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于: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6-11
一、 总会档案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文书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要加强责任心,做到防火、防丢失、防损坏。 二、 文书立卷归档的范围 市民政局以及市民政局转发来的各级党政机关有关慈善业务的可与总会形成的有关文件一起立卷;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及其它部门有关慈善业务的文件,应与总会形成的文件一起立卷;以总会名义统一编号发出的文件亦随业务分类立卷;总会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带回并需存档的文件,按业务性质立卷;有关单位来文,经过批办的立卷,未经批办的不立卷。 文件归档份数,一般为底稿一份、印文二份。 三、 立卷归档的文书资料,年终要整理、装订、登记、造册。财务会计资料由财务单独立卷、归档。 四、 查阅档案。可直接到办公室办理。外单位来查阅档案资料,须带单位介绍信,经秘书长批准,但不外借。 五、 查阅档案时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准在文件上写画,更不准随意拆卷、复印,损坏或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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