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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制度

 来源于: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6-10

 一、来信、来访接待是总会的日常基础工作,要认真负责、热情服务。

二、上级主管部门、兄弟省、市慈善组织、省内会员单位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来访,根据不同情况,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办公室分别接待。

三、对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食宿者,经总会领导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四、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以办公室为主。

五、对要求救助的来信,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呈报秘书长。不得扣压、推拖。

六、对要求救助的上访者,办公室要认真登记、接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情况特殊,确需救助者报会长或秘书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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