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制度
来源于: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6-10
一、来信、来访接待是总会的日常基础工作,要认真负责、热情服务。 二、上级主管部门、兄弟省、市慈善组织、省内会员单位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来访,根据不同情况,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办公室分别接待。 三、对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食宿者,经总会领导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四、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以办公室为主。 五、对要求救助的来信,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呈报秘书长。不得扣压、推拖。 六、对要求救助的上访者,办公室要认真登记、接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情况特殊,确需救助者报会长或秘书长审批。
上一篇: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下一篇:印章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