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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祈福芦山”捐款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于:   作者: 发表时间:2015-11-22

 忻慈字【2013】4号


忻州市慈善总会
关于表彰“祈福芦山”捐款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灾情发生后,我市不少单位和个人纷纷伸出援手,进行捐赠。为了弘扬先进,促进捐赠,忻州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对“祈福芦山”捐款活动中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爱心企业(9个)
忻州茗怡园茶庄;
忻州聚龙山庄民俗饭店;
广汽传媒忻州中旗店;
山西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
忻州金坤东风标致4S店;
忻州东方启教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忻州泰都江铃汽车4S店;
今天传媒忻州分公司;
忻州宝鼎别克4S店;
爱心捐款组织奖(1个)
今天传媒忻州分公司;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忻州人热情仁爱,乐善好施道德行为准则的具体体现。全市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爱心企业,都要向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学习,伸出援手,奉献爱心,慷慨解囊,踊跃捐赠,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度过难关,重建家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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