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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慈善总会教育救助办法

 来源于:   作者: 发表时间:2020-10-20

 

为确保我市特困学生、教职工和办学困难学校得到慈善救助,现制定忻州市慈善总会教育救助办法。

一、救助流程:

1、申请书;

2、填写忻州市慈善总会教育救助审批表;

3、提供相关材料;

4、市、县教育局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救助意见;

5、市慈善总会执委会审定,集中进行救助。

二、救助范围和对象:

    1、因校园安全事故、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和教师。

    2、当年考取大学的忻州籍特困学生。

    3、家庭特别困难的教职员工。

    4、改善办学条件项目。

三、救助所需材料:

()学生

1、本人申请书;

2、忻州市慈善总会教育救助审批表(表一);

3、救助对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贫困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建档立卡户和安全事故等有关证明);

5、因病致贫对象提供医院诊断建议书和住院报销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6、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7、救助对象公示影像材料;

8、工商银行卡号。

(二)教师

1、本人申请书;

2、忻州市慈善总会教育救助审批表(表一);

3、救助对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贫困证明、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对象医院诊断建议书和住院报销凭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

5、救助对象公示影像材料;

6、工商银行卡号。

(三)项目

1、单位申请书;

2、忻州市慈善总会教育救助审批表(表二);

3、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申请、预算和决算报告;

4、项目验收情况报告;

5、银行账号。

四、救助地点:忻州市慈善总会(长征西街北巷6号市林业局后院)

五、咨询电话:0350—3336515  

 

金秋助学申请表.xls
文件类型: .xls 教师、学生救助申请表.xls (25.00 KB)

 

 

金秋助学申请表.xls
文件类型: .xls 项目救助审批表.xls (2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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