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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慈善国寿教育救助工作的 通 知

 来源于: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8-26

  

忻慈字20215

关于做好2021年慈善国寿教育救助工作的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学校:

为了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家庭师生,克服生活上的困难,完成教学任务;资助办学困难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更好地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从2018年开始,设立了慈善国寿教育救助资金,累计收到捐款460万元。三年来,共救助特困学生1457人(含当年考取大学的贫困学生65人);救助教师421人;实施救助项目29个。较好地解决了特困学校和师生的困难,受到了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了做好今年的教育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充分认识慈善国寿教育救助工作的意义。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学生平安保险的开展为慈善国寿教育救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每年为教育救助捐款。慈善国寿教育救助秉承热心慈善,回报社会的宗旨和传统理念,彰显了博爱情怀。我们一定要用爱心做好教育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幸福指数,培养师生慈善意识,教育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中来,为更多的贫困师生献一份爱心,送一份真情,尽一份责任。

第二、不断增强做好慈善国寿教育救助工作的责任心。国寿教育救助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忠诚履职,把国寿教育救助工作做严做细,为困难师生服务好。一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定要在加强管理教育工作的同时,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二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加强教育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教育救助《办法》要求,把工作做扎实。三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廉洁从政意识,自律自省、不徇私情、履职尽责、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困难师生满意。四要增强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要把困难师生放在心上,要有爱心、同情心和热心,增强服务意识,将解危困、救急难真正落到实处,让困难师生共享我市慈善国寿教育救助的温暖。

第三、不断提高慈善国寿教育救助工作水平。教育救助工作开展三年来,我们通过调研总结,不断完善了《忻州市慈善总会国寿教育救助办法》,建立了救助网络和救助工作队伍,救助工作不断规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站在更新、更高的起点上,积极主动作为,提高救助工作水平。要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真正困难的师生得到救助。要按照《办法》要求,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用严格的程序规范救助行为,让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对象和项目上,真心实意为困难师生提供帮助,千方百计为困难师生解决困难。

第四、有关要求。按照《忻州市慈善总会国寿教育救助办法》要求,1.救助教师、学生项目:按照各县(市、区)辖区在校人数的多少,确定救助人数比例。2.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可申报1个,特别需要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2019年、2020年已获项目救助的学校,今年一般不再安排救助项目。

第五、报送时间111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将救助材料准备完整,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科。121日前,市教育局局务会研究,提出救助初步意见;年底前,市慈善总会执委会审定,集中发放。2022110日前,总会进行救助资金实施工作情况总结。

 

                    忻州市慈善总会                

                     忻州市教育局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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